二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应包括主要目标、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经开区 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
三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
